全国书画艺术人才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一、素质测评项目的意义

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适应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发挥书画专业机构的作用,全面提高青少年书画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 经广泛社会调研与权威部门协调和专家研究论证,认为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书画素质测评是水到渠成势在必行。 注重综合素质测评,着重从单一的专业技能考核向综合素质考核转变,逐渐从“应式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培养“德、智、体、美”品学谦优的综合素质人才, 挖掘青少年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引导青少年向“高素质、多技能”发展。通过综合素质教育给孩子们带来兴趣和快乐,健康的成长,是开展素质测评的最终目标。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兴,则民族兴”。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水平,促进我国综合素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国家储备综合素质人才,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有着极其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全国书画艺术人才素质测评指导委员会

三、青少年书画艺术人才素质测评的内容

全国青少年书画艺术人才素质等级测评工作,是经国家权威部门和相关机构授权开展的。 以全国美术考级专用教材大纲为基础,着重测评书画技能、国学素养、专业知识、德行操守、艺术成果“五位一体”为核心的综合素质测评项目。
(一)测评内容:
测评形式采取书面文题考核、现场技能考级模式。
1.书画技能:考察被测者书画技能层面的掌握水平。设置梯度由易到难。
2.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被测者的艺术理论素养和审美修养及艺术史方面的知识。(描述自己的审美体验和经典作品的赏析)
3.国学基础:主要考察被测者对国学经典、古诗词和文史常识的掌握范围和理解程度。
4.道德素养:考察被测者在心性、德行、人格、操守、言语、容止等方面的修养。(书面测评与面试相结合)
5.艺术成果 :被测者参加过的各级书画活动、赛事与获奖情况。

四、测评对象

6岁以上中外在校青少年和书画培训教育机构的书画教育从业人员以及社会书画爱好者均可参加。
(一)测评级别
1.初级(1-3级):6一9岁
2.中级(4-6级):10一13岁
3.高级(7-9级):14---17岁
4.中国书法(美术)指导师:18岁以上
(二)测评成绩
本项目实行“三等九级制”,各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
1.90分以上为优秀。
2.80分一89为良好
3.60分一79分为合格
(三)测评报名
1.各个级别的素质测评采取自愿报名的原则。
2.原则上按照年龄、年级,逐级申请素质测评。对于那些学习书画早,水平高的青少年,可视情况,由取得中国书法指导师或美术指导师证书的老师指导越级报名。
3.对已有社会考级证书的学生,提供最高级别证书复印件,可申报更高级别的测评。
4.每年上半年下半年测评两次,在此期间均可在当地测评机构报名。

五、测评机构

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管的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和国家机构唯一登记核准授权的国华人才测评工程技术研究院共同完成全国书画艺术人才素质测评项目,并对合作单位进行监督与管理。
2.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下属的全国青少年书画院在全国各地设立的联络处基地,和国华人才测评工程技术研究院下属的各地机构,为组织素质测评项目实施的主要力量和操作单位。
3.可接受社会书画教育培训机构的邀请,开展书画艺术人才素质测评工作。

六、测评的形式

(一)采取书面文题考核与现场技能相结合的模式。
(二)由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考评部与国华人才测评工程技术研究院联合按测评的级别和专业提供统一的试题。

七、书画指导教师的认证

各地合作单位向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推荐具有书画专业技能的老师,经书画专家培训、考核通过后,由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与国华人才测评工程技术研究院联合颁发《中国书法指导师》或《中国美术指导师》证书。

八、中国书法(美术)指导师资质

由取得指导师证书的老师对青少年进行素质测评前的培训和指导,并具有测评监考和评判试卷的资质。

九、素质测评合作方式

(一)申请:合作单位向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合作区域(省级或地市级)申请书。
(二)审批: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审核通过后,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书。
(三)授权: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向合作单位颁发“全国书画艺术人才素质测评项目”牌匾。

十、素质测评收费标准:

初级(1--3级)150元/人 中级(4--6级)200元/人
高级(7--9级)260元/人 中国书法指导师
中国美术指导师

十一、测评培训

(一)对于青少年测评前的培训,由取得中国书法指导师或美术指导师证书的老师进行测评内容的辅导和测评级别申报的指导。
(二)对中国书法指导师和中国美术指导师的培训,由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书画艺术专家,进行考前培训和书画知识授课。培训课程时间安排为三天,食宿自理。培训结束即进行测评考试。测评试卷由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考评部,按测评的专业和级别提供统一测评试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自带一幅原作或现场书画,自带用具)作品不退,作为留档资料。对测评合格者颁发证书。

十二、评判方法

(一)由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经过考核通过,取得中国书法指导师或美术指导师证书的老师,根据标准答案对青少年测评试卷和作品进行初次评判。
(二)初评结束将测评材料寄送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由测评专家委员会书画专家对测评成绩进行复核。

十三、证书及颁发

(一)由地方合作单位组织地方测评。测评成绩单须有二名以上书法或美术指导师签字方可有效,上传主办单位审核。
(二)经测评成绩通过后,由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与国华人才测评工程技术研究院联合颁发相关证书。
  (三)测评合格经测评单位采集、核实、备案,考生可登陆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或者国华人才测评工程技术研究院网站查询测评证书。
  (四)测评达到中级及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加入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青少年会员,并进入艺术人才档案信息库。 在本办法实施过程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补充,更好地为书画艺术人才素质测评服务。